极速搜货
低价买货
主站 分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长宁县竹资源竹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长宁县竹资源竹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4-09-15 查看次数: 3366次
 竹资源是长宁县的特色林业,竹产业是农工旅的支撑产业之一,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抓住竹资源培育和竹产业壮大,就抓住了长宁县经济增长的主要矛盾。

一、竹资源竹产业培育发展的现状

近20年来,长宁县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培育竹资源、壮大竹产业工作都十分重视,发展届届都有新思路,工作届届都有新举措,成效年年都跃新台阶。特别是本届县委非常重视,县政府非常用心,县人大非常支持,县政协非常关注,四大班子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强工重农、兴旅活商”的工作思路,把培育竹资源、壮大竹产业工作摆上了加快新型农村经济、新型工业经济、新型旅游经济建设的突出位置。县政府编制《长宁县竹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世界竹生态竹文化旅游目的地,全国竹生态经济强县,中国西部竹业第一县”的总体目标和“到2011年实现竹产业总产值48.5亿元,竹农人均增收1500元”的具体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明确分年度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再次掀起了培育竹资源、壮大竹产业的新高潮。

二、竹资源竹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竹原材料市场供不应求,同竹企业需求比差量较大。目前,全县有竹林面积45.8万亩,其中:楠竹18万亩,蓄积量3268万根,年产楠竹120万根,而未来4-5年楠竹加工企业年需求量在400万根以上;杂竹22.7万亩,蓄积量145万吨,年产杂竹14万余吨,而未来4-5年杂竹加工企业年需求量在40万吨以上;苦竹笋用林5.1万亩,加上楠竹林,全县年产带壳鲜竹笋3.5万余吨,而未来2-3年笋竹加工企业年需求量在10万吨以上。同竹加工企业的原材料需求量比较,县内竹(笋)原材料资源总量不足。

二是竹林单位面积产量低,竹农经济效益比较差。全县竹农对竹林的经营管理普遍粗放,重栽植轻管护,重采伐轻培育,均少见有浇水施肥管护竹林的现象,致使竹林单位面积产量低,竹农经济效益不高。我县现有楠竹林18万亩,年产楠竹120万根,平均每亩产量不足7根,产值不足200元;杂竹22.7万亩,年产杂竹14万余吨,平均每亩产值不足250元;苦竹笋用林5.1万亩,平均每亩产值不足400元;全县林业一产业总产值仅1.1亿元。

三是竹企业技术设备落后,多数核心竞争力不强。全县现有竹类加工企业10余家,小作坊式的加工业主70余户,全县2007年总产值仅有3.9亿元。除竹海特种纤维素、长江竹胶合板、升达竹地板生产规模较大外,其余竹制竹工艺品的加工生产规模普遍较小,且多数的工艺技术设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竹原材料消耗大,产品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经济效益差。

四是旅游设施投入不足,游客不旺收入不高。全县现有竹生态竹文化旅游景点10余个,2007年全县总旅游人数仅上100万人次。其中:国际旅游者仅有1480人次,港澳台旅游者仅有5210人次。旅游业收入仅有9.91亿元。我县虽然竹类旅游资源丰富,景色独居奇观,但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六大基本要素品位较低,致使档次不高,游客不旺,氛围不浓,收入不高。

五是企业对资源培育认识低,建设竹林基地观念淡薄。竹加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首要条件是竹原材料的保障供给。为保障竹类加工企业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供应,力促竹类企业做大做强,又好又快地发展,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在全县再次掀起了培育竹资源的新高潮。但竹类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只管资源利用,不管资源培育的思想,没有建设本企业所需竹原材料基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是合作社运行关系不畅,有待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县成立了长宁县利民竹业专业合作社,18个乡镇均成立了分社,以“诚信、守法、便民、服务”为宗旨,按照“三民”、“四自”的基本原则,在普及科学技术、建设竹林基地、加强行业管理、发展现代竹业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运行关系不畅,行业管理不规范。目前,全县有300余个杂竹原材料收购网点,竹企业的杂竹收购价格每吨480元,扣除育林基金每吨40元、合作社工作经费每吨20元、网点收购组织费每吨20元、上车及运输费每吨40-80元后,竹农每吨收入仅有320-360元,若再扣除竹农请人伐竹的人工费每吨60元、则竹农实际收入每吨仅有260-300元。竹业合作社在联结企业建基地、保障竹农得实惠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对竹企业依附性较大,常受制于企业,处于企业-竹农两头受气之间,组织营运工作比较困难。例如,5月10日前县外杂竹市场价格上涨了,每吨收购价是550元,而县内竹企业是480元(包含从采伐至送交到竹企业的各环节费用),竹业合作社多次找过竹企业协商提高收购价格未果,而另一方面因县内收购价格低,多数竹农强烈倾向外运外销,竹业合作社为保障县内竹企业原材料供应,又不敢对外签订协议收购,就想方设法去说服竹农,经常与竹农发生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竹农利益,挫伤了竹农育竹的积极性。

三、培育竹资源壮大竹产业的对策

一是要强化育竹工作措施,加大竹林建改力度。要按照因地制宜、市场导向、科技支撑、统筹协调的原则,采用依法转让使用权或依法作价入股实行业主承包建改竹林、农户合作建改竹林、农户自愿建改竹林的方式,实行县政府统一规划指导、乡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充分调动竹农积极性的工作方法, 2008年至2011年,在全县再新建竹林10万亩以上,使全县竹林总面积达到55万亩以上,改造低产林32万亩以上。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对集体和个人建改竹林和育林,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或者长期贷款支持,切实保护承包建改竹林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调动竹农种竹的积极性。切实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认真组织竹农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抓好科技典型示范,普及推广科技应用,强化竹林管护措施,努力提高竹林单产。到2011年,力争实现年新增楠竹产量400万根、竹片40万吨、带壳鲜竹笋10万吨的规划目标。切实把培育竹资源作为我县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助农增收,保障竹企业原材料供应和助推竹企业快速发展,为竹生态旅游添景加色和助推旅游业兴旺发达的一项重要产业链条工作来抓,力促“工业强县,旅游富县”战略的顺利实施,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

二是要加大竹类科技产品研发,引导企业走精深加工之路。从我县的竹资源年产量和竹企业年需求量的分析情况看,竹加工企业不在于多和粗,而在于精和深。目前,我县不宜再引进消耗竹资源量大的竹加工企业,应在巩固和提高竹海特种纤维、长江竹胶合板、升达竹地板生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整合现有作坊式小竹企业,扩大竹类加工企业的生产规模,更新竹类加工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引导竹类加工企业走精加工和深加工的路子,注重选择上马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生产市场畅销的品牌产品,拓展产品营销市场,切实重视竹工艺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努力提高竹加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三是要提高竹企业对资源的认识,积极投入竹林基地建设。竹加工企业应充分认识我县竹原材料供给已明显紧缺的现状,积极投入竹林基地建设。在竹原材料收购价格上,要遵循市场规律,改进竹原材料收购方法,适时做到随行就市确定、公示合理的收购价格,防止收购环节经营者侵犯竹农利益,注重保护竹农育竹的积极性,切实搭建起企业和竹农“双赢”的平台,建立起稳健的竹原材料供需保障机制。要提高对竹资源培育的认识,转变经营观念,在县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工作支持下,企业应积极参与和投资竹林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方面,可采取按竹产品的产量提取一定数额的竹林基地发展资金,按照县林业局竹用材林建改规划,划定区域范围,以企业业主身份出现,将所提取的竹林基地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引导农民建设竹用材林基地。

四是要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夯实旅游六大要素。我县是全国唯一以竹类资源为主的风景名胜旅游区,开发潜力很大,发展趋势很好,要坚定不移地实施“旅游富县”战略,将竹林资源保护、利用与旅游开发有机结合起来,紧紧依托蜀南竹海和中国竹子之乡两块金牌,努力引进外资投入竹生态竹文化旅游硬件开发,加强吃、住、行、游、购、娱薄弱环节的研发,改进竹食品的包装,提高附加值。夯实旅游六大要素的基础,努力把“竹生态竹文化”打造成世界级旅游精品,把“秀水长宁”建成世界竹生态竹文化旅游目的地。

五是要加强竹业合作社管理,充分发挥竹业合作社的作用。竹业合作社是竹类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应当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履行竹业合作社《章程》,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积极提供竹业生产资料的购买,竹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存以及与竹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进一步理顺“竹企业-竹业合作社-竹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起三者之间公平、合理的利益平台和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内联竹农、外联市场和企业的优势,把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有效地组合起来,大力提高小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竹农学科学及用科技建、改、管、伐竹材的意识,努力提高竹材产量,增加竹农收入,把竹业合作社真正建成为竹农利益服务的合作社,为竹企业保障竹原材料供应的后勤服务社。

六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狠抓落实。培育竹资源,壮大竹产业,推进大发展,实现富民强县的中期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为保证《长宁县竹产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县政府应将培育竹资源和壮大竹产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科研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目标,增添有力的工作措施,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目标考核奖惩制,确保工作稳妥实施、顺利推进,争取提前实现培育竹资源和壮大竹产的中期发展目标。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 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②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