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速搜货
低价买货
主站 分站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竹制品业或成中国新锐行业

竹制品业或成中国新锐行业

发布时间:2016-02-18 查看次数: 1914次

  竹子是重要的生态、产业资源,属于可再生资源,是低碳、循环的生态环境友好型和资源环境节约型产品的重要原料,而我国又是世界上最主要的竹产国。近年来,我国竹产业全速起航,产业规模逐步扩大,竹子经营加工及综合利用取得重大进展,竹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

 


  (1)全国竹制品制造行业整体增长情况。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竹制品制造行业已迅速成长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成为竹制品制造市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根据wind最新公布的数据,截止于2015年9月,我国大型竹制品制造行业累计企业单位数已达601家,竹制品制造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同时持续走高。而2014年底其产品销量收入为6,415,830.10万元,对比2001年初432,885.14万元竹制品制造行业产品销量收入则增加了14余倍,年增长速度远超同期GDP的增长比率。同时伴随竹制品制造行业科技含量的不断提升,可攫取的竹产品利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2年至2015年9月行业利润总额整体趋好,如图1所示:
  (2)各省竹制品制造行业份额及增长情况。
  竹制品从外观设计到内在品质均不断在实现突破,我国的竹资源优势得以充分释放。根据wind公布的最新数据,2013年全国竹材产品销量高达151002.41万根,数量对比2004年47851.91万根增幅高达215.56%,而四川、福建、广西、云南、浙江、江西等区域成为了竹材产品销量总量扩大及增长率提升贡献最大的省份,2014-2013年各省份竹材产品销量分布如图2所示:2013年前七大省份的竹材产品销售量占到了竹制品销售量的86.21%,与2010年-2012年的87.06%、88.37%、89.05%的占比情况相比保持在了一个稳定水平。2013年,竹材产品销售量前七位的省份是广西、福建、云南、浙江、四川、广东、江西,较之2011年竹材产品销售量前七位省份,受气候因素影响,除四川市场份额呈大幅度下降外,其他省份占比均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2011年-2013年前七大省份竹材产品销售量占比如图3在竹制品绿色、自然、环保、生态等消费理念逐渐被市场所接纳的背景下,竹制品领域闸门迅速打开,其中在“毛竹之王”所在地江西省,竹林面积为1147.65万亩,占全国竹林总面积的26%。而江西竹种以楠竹居多,其叶色浓绿,竹干壁厚且竹材高大,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江西竹材加工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近年来江西省又通过企业整合、产业调整、科技创新、市场规范,使毛竹综合利用和深度加工得到了全面提高,随着全国竹材产品销量的高增长态势,稳占了一定的市场份额,2005年-2013年江西竹材产品销量如图4所示:而据江西竹产业协会统计,2014年江西竹业总产值达300亿元,比2013年246亿元增长12.2%,其中竹地板1360万平方米、竹集成材8.12亿元、竹坯板1460万平方米、竹家具12.48万件,其竹产业已逐步成为江西省、市、县工、农业发展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3)竹地板细分市场发展情况。
  竹地板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进入国内外消费市场以来,以硬度大、强度高、弹性好,纹理通直、结构合理、稳定性强、不易变形等优势特点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目前全国主要地板生产企业上千家,规模以上企业百余家,但我国竹地板与木地板、复合地板市场竞争激烈,竹地板仅约占国内地板市场份额的10%,所生产的竹地板中达60%以上出口至国外,销往4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举成为了世界主要竹地板生产出口基地。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全国竹产业发展规划》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竹地板产量达77.96万立方米,其中每年江西省竹胶板产量达全国竹胶合板产量10%左右,如下图所示:
  (4)竹家具细分市场发展情况。
  竹家具指以原竹或竹集成材、竹人造板为基材,开发制作的家具用品。近几年来,随着竹集成材、竹重组材加工工艺技术的日趋完善,其竹材表面不仅拥有天然的致密通直的纹理,竹节错落有致,用于竹家具制造十分美观。而新型竹集成材家具讲究造型简洁明快和线条舒展流畅,追求家具功能的多元化,其设计可以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关系实现融合且具有承载空间整合的功能。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全国竹产业发展规划》不完全统计,2011年我国竹家具年产量为674.85万件。其中广西、重庆、浙江、四川、湖南、江西6个省区为我国竹家具主要产区,六省产量占全国的92.02%,目前竹家具已经在国内市场树立起一批知名品牌。
  目前,在我国由竹到竹制品,再到直接消费者的全产业链已初具规模,与花卉业、森林旅游业、森林食品业并称为中国林业发展四大朝阳产业。竹制品业成为中国新锐行业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 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②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