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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钱不发货 扬州一卖地板微商被判诈骗罪

发布时间:2016-08-06 查看次数: 1827次
6月14日,扬州市开发区法院公布一起警示案例,提醒用微信购物的人们应避免使用不安全的支付方式,警惕微商借此实施不法行为。
  去年10月至今年1月间,被告人包某通过微信发布多条虚构的出售地板的相关信息,几名被害人信以为真,并按照包某提出的交易方式,将货款直接汇入了其指定银行账户。然而包某收到汇款后,即将被害人的微信等联系方式删除。包某用这种简单方法,竟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共计有3笔货款16900元被直接打到了他的指定账户。法庭认为,被告人包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其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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